十二、撥款作業:
(一)計畫或計畫內項目涉及採購發包者:
1.第一期款:修正計畫經核定,並已發生契約權責後,
2.第二期款:執行進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檢附領據、
3.第三期款:計畫執行完成,檢附領據、請款明細表、
4.計畫發包經費高於核定金額者,
(二)計畫或計畫內項目不涉及採購發包者,得於計畫核定後,
(三)各計畫如有特殊情形,經簽奉首長同意後,
詳細規定請參照以下附檔
十二、撥款作業:
(一)計畫或計畫內項目涉及採購發包者:
1.第一期款:修正計畫經核定,並已發生契約權責後,
2.第二期款:執行進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檢附領據、
3.第三期款:計畫執行完成,檢附領據、請款明細表、
4.計畫發包經費高於核定金額者,
(二)計畫或計畫內項目不涉及採購發包者,得於計畫核定後,
(三)各計畫如有特殊情形,經簽奉首長同意後,
詳細規定請參照以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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