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公有單身宿舍建於昭和13年(1938),建築樣式為日式地上一層木造平房。在戰後,宿舍所有權者為雲林縣政府,管理單位是雲林縣警察局,管轄範圍內的8號、10號、12號、22號、24號等5間宿舍,在民國93年(2004)之前住戶已搬遷而成空屋,出交還雲林縣政府。民國93年(2004)雲林縣政府辦理縣有廳舍報廢拆除一案,同年6月21日文化局完成現勘,因具歷史價值,專家學者建議保存為雲林縣公有宿舍,後於民國94年(2005)8月5日公告為歷史建築,後訂名為「公有單身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