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保存計畫
本案直轄市定古蹟前空軍桃園基地設施群,位於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都市計畫之「蛋黃區」,為達到「文化治理」目的及保留特殊歷史脈絡之空間紋理,依法訂定古蹟保存計畫。
本古蹟保存計畫依據前期的歷史調查研究為基礎,並融合現行都市計畫相關規範,以不減損既有法定容積率為原則、不損害既有法定建蔽率可開發之規模下,提出都市設計審議相關的景觀風貌管制原則,以進行整體景觀之管控,達到「維護古蹟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之實質環境範圍。
本計畫後續藉由都市設計與文化資產聯審機制,對保存計畫範圍內的建築行為、公共空間的景觀營造等事項進行管制,以期維持此區域的發展脈絡與歷史價值,做為「軍事基地文化保存與新市鎮開發之間和諧共存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