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大屯郡役所及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

「大屯郡役所」及「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皆位於臺中市西區原臺中州廳周緣,屬典型磚造類平房廳舍建築。於民國95年(2006)11月17日指定為衙署類歷史建築。大屯郡役所為全臺目前少數仍留存的郡役所,戰後部分空間曾作為「憲光七村」眷舍以及臺中軍中廣播電臺使用,見證當時的社會環境與時代背景。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為大正9年(1920)臺灣行政區劃改為五州二廳制後,臺中州廳廳舍擴建與配置形式之見證,並與臺中州廳、大屯郡役所共同構成完整的行政機關群。

大屯郡役所修復後實景

大屯郡役所及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修復工程

大屯郡役所包含北棟、西棟與附屬建築等3棟建物;原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則含括臺中州警務部廳舍、臺中州廳舍附屬建築、臺中州文書倉庫與臺中州稅務課倉庫等4棟建物。大屯郡役所主體建築興建於大正13年(1924),為磚砌承重牆構造,屋頂使用兩坡水形式,採鋼鐵屋架結合木構架之混合樣式,結合平屋頂組成。廳舍主體建築主要延續仿古典風格為構成根基,屋身由下往上依序可以明確看到臺基、牆體、橫飾帶、簷口等構成元素。附屬建築興建於昭和7年(1932),為磚砌承重牆構造,使用防火山牆設計,兩坡水屋頂形式,屋頂上方目前有二處為通風換氣而加設的氣樓屋頂,採洋式木造屋架。 臺中州廳舍附屬建築建於大正13年(1924)至14年(1925),為臺中州廳第四期工程辦公空間的一部分。同樣為磚砌承重牆構造,兩波水屋頂形式,採鋼鐵屋架。在空間規劃方面,從現場研判應屬於倉庫類型空間,室內空間區劃為庫房空間與管理空間,無外廊。建築樣式方面,為趨於簡化式之仿古典系統風格。其兩側牆面使用防火山牆,位於氣窗開口位置,東北向山牆出現單拱圈、西南向山牆使用連續小拱圈之設計,屬於簡化式的仿羅馬建築語彙。7棟建築物中,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的其中3棟屬創建於1920年代之同期建物,原貌保存狀況較好,剩餘一棟則為稍晚之1930年代,又經火災與局部拆除等損害,惟整體形貌仍具特色。大屯郡役所的3棟建物則因荒廢已久,空間形貌之變動較大,將導入新設計。 修復前損壞狀況包含:基礎及地坪構造、壁體構造、鋼桁架構造、桁木、木屋架與木廊道、屋頂與門窗等部分,修復工程希望改善問題包括水溝遭後期鋪設道路覆蓋或阻塞、室內地坪破損嚴重、牆面後期遭改鋪磁磚或刷白漆、磚造壁體龜裂、窗楣水泥粉刷層脫落、鋼筋外露、壁體植物附生、鐵製構件脫漆、鏽蝕、彎曲等,工程於民國108年(2019)9月進行修復工程(7棟建物),民國111年(2022)11月完成修復。大屯郡役所及其附屬建築群修復後再利用規劃為:臺中市文化資產成果發表、傳統技藝傳習教室、匠藝師工坊、賣場,其中臺中市文化資產處進駐使用都發設計大樓及臺中州警務部廳舍等範圍,並作為文資保存、推廣交流及行政辦公、智能監控中心,以就近管理此區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