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全臺共有臺北、臺中與臺南三大監獄,底下再分設各支監。明治36年(1903)3月日本政府將臺中監獄遷建於西區現址後,陸續興建供職員或眷屬住用之宿舍群,包含奏任官舍、判任官舍等,為臺中市區少數完整保存不同階層及型態之宿舍,此區面積雖不大,卻擁有高等、乙、丙、丁4種官舍,演武場、浴場等公用建築,及戰後增建的宿舍,其豐富的多樣性為臺灣其他宿舍區少有。大正13年(1924)配合日本內地政策,監獄自此改稱「刑務所」。本區官舍群勾勒出從清末監獄的設置到日本人引進的近代獄政,對臺灣司法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僅存的建築遺構可作為相關歷史事件的重要見證。 民國102年(2013)公告為臺中市歷史建築「臺中刑務所官舍群」,包含刑務所東側之9棟建物,民國105年(2016)公告擴大登錄北側之6棟建築。後依執行完成之調查研究建議於民國108年(2019)解除東側及北側各1棟歷史建築身份;又Q棟因民國109年(2020)火災致損壞嚴重已不易回覆,解除歷史建築身份,故「臺中刑務所官舍群」合計共為12棟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