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臺中刑務所官舍群

日治時期全臺共有臺北、臺中與臺南三大監獄,底下再分設各支監。明治36年(1903)3月日本政府將臺中監獄遷建於西區現址後,陸續興建供職員或眷屬住用之宿舍群,包含奏任官舍、判任官舍等,為臺中市區少數完整保存不同階層及型態之宿舍,此區面積雖不大,卻擁有高等、乙、丙、丁4種官舍,演武場、浴場等公用建築,及戰後增建的宿舍,其豐富的多樣性為臺灣其他宿舍區少有。大正13年(1924)配合日本內地政策,監獄自此改稱「刑務所」。本區官舍群勾勒出從清末監獄的設置到日本人引進的近代獄政,對臺灣司法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僅存的建築遺構可作為相關歷史事件的重要見證。於民國108年(2019)10月29日指定為歷史建築「臺中刑務所官舍群」共包含東區8棟及北區5棟建物。

臺中刑務所典獄官舍及浴場修復暨再利用工程 修復工程影像紀錄

臺中刑務所官舍修復工程

修復工程共含括9棟木造建築,其中3棟為日治大正時期(1912—1926)興建,3棟為日治昭和時期(1926—1945)興建,以及3棟為戰後民國40年代(1950s)落成。日治時期所建的建物外觀特色包括木造一層、兩坡頂、日式屋架及使用日本瓦。戰後,臺中監獄因關押犯人數增加,獄政管理人員也隨之擴充,開始將老舊不堪的日式宿舍拆除改建,或在區域範圍空間內填空式的新建宿舍。戰後所建之三棟建物於民國45年(1956)作為地檢署宿舍使用。此時期之建築,因相關匠師與從業人員均承襲自日治時期,故其木造構法與材料均受日本人建造技術影響。如建築採軸組式構造、日式和小屋屋架、編竹夾泥牆、雨淋板、屋面水泥瓦等。然而,雖然形式上類似日式宿舍,但室內空間大小、門窗形式、不採用架床構造、天花板採用蔗板等,均與日式宿舍不同,形成另一種風格。 修復前此區建物經檢視於基礎及床組構造、床板及地坪、壁體及雨淋板、木屋架、天花板、屋頂、門窗有不同損壞情形,預計透由修復改善問題包括:部分牆基出現橫向及斜向開裂、床束錯位、床板受蟲蟻侵害有腐蝕現象、原榻榻米已更換為木質地板、塑膠地板、磁磚等,蟲蟻侵害嚴重、外部雨淋板部份板材、押條脫落、破損、腐朽或翻翹,多棟表面塗漆。屋架由日本傳統「和小屋組」撐起屋頂結構,部分因屋頂破損嚴重,導致漏水屋面板及木構件腐朽破損,室內天花板多被後期新增的天花板遮蔽。部分屋瓦和門窗的材質更被替換為現代形式。修復工程於民國108年(2019)10月1日開工,預計民國111年(2022)8月竣工。修復後再利用以刑務所官舍群文化園區為目標,結合已修復之演武場為完整全區規劃,並設有日式旅宿、新創實驗工坊、文資展示空間、文創商品零售空間、餐飲與講堂教室、開放式展演空間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