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全臺共有臺北、臺中與臺南三大監獄,底下再分設各支監。明治36年(1903)3月日本政府將臺中監獄遷建於西區現址後,陸續興建供職員或眷屬住用之宿舍群,包含奏任官舍、判任官舍等,為臺中市區少數完整保存不同階層及型態之宿舍,此區面積雖不大,卻擁有高等、乙、丙、丁4種官舍,演武場、浴場等公用建築,及戰後增建的宿舍,其豐富的多樣性為臺灣其他宿舍區少有。大正13年(1924)配合日本內地政策,監獄自此改稱「刑務所」。本區官舍群勾勒出從清末監獄的設置到日本人引進的近代獄政,對臺灣司法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僅存的建築遺構可作為相關歷史事件的重要見證。於民國108年(2019)10月29日指定為歷史建築「臺中刑務所官舍群」共包含東區8棟及北區5棟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