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大屯郡守官舍

大屯郡為日治大正9年(1920)臺灣地方行政制度變革時設立之單位,隸屬於臺中州,管轄大里、霧峰、大平、北屯、西屯、南屯與烏日等7庄,首長即稱大屯郡守。大屯郡守官舍則約創建於昭和2年(1927),此後歷任郡守均居住於此。戰後,大屯郡改制為大屯區,隸屬於臺中縣,但本建築並不作為區長宿舍。民國39年(1950)大屯區正式廢除,本宿舍於隔年由時任縣府建設局局長戴坤明長期入住,至民國86年(1997)始通知搬遷,後於民國102年(2013)公告為歷史建築。

大屯郡守官舍修復成果(資料來源:古聚組第二分區輔導團拍攝)

大屯郡守官舍修復工程

大屯郡守官舍為獨棟之瓦頂木造建築,屬日治時期高等官官舍。庭院除了日式假山與水池造景等,並透過院門與木板牆之設置,將庭園分成3個獨立空間。屋頂採用四面屋坡之「寄棟造」,立面設計符合空間機能,屋身以雨淋板為主要立面元素,開口部採用大面積垂直水平分割格狀玻璃窗搭配垂直線條欄杆,使建築立面簡潔。基座底部周圍勒腳牆採紅磚砌築並加設通風口,使建築體底部產生對流保持乾燥。 室內空間配置、分類明確,前方為公務空間如應接室,次之為待客空間如客間及食堂,後方為私人生活空間如居間、台所及浴室等。應接室東北側與東南側開口部以外推方式將立面形成凹凸陰影的效果,室內則將外推立面深度設計為窗台;開口部上方為45度傾斜氣窗,下方為外推窗,具有和洋風大木構造建築形式。修復工程於民國111年(2022)4月29日開工,於民國113年(2024)6月修復完成,再利用方向包含藝文沙龍、作家書房與社區聚會所等,目前採取委外標租規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