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創建於1930年代,為日治時期臺中州所屬之2棟2戶建判任官乙種官舍,自昭和10年(1935)起,陸續有臺中醫院醫師、公學校訓導、大屯郡役所庶務課職員、臺中州產業部林務課職員等,屬於職務型宿舍。戰後,產權分別由臺中市政府與彰化縣政府所有,仍分配作為職員及眷屬宿舍。民國99年(2010)產權統一轉移至臺中市,並於民國102年(2013)公告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