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公會堂

鹿港公會堂前身為乾隆34年(1769)由廈郊(郊商)出資興建的王爺廟(萬春宮),正殿祭祀主神蘇府王爺,而後殿則作為廈郊會館,之後由於鹿港淤塞以及天津條約中無開放鹿港通商,鹿港航運沒落,因此廈郊瓦解,王爺廟也香火漸稀。在明治29年(1896),日本政府借王爺廟作為郵局使用,並將王爺廟改建為事務所及宿舍,後於昭和3年(1928),由辜顯榮、鹿港信用組合、新高製糖會社、明治製糖會社溪湖工場及地方士紳商賈等出資,再加上利用王爺廟拆卸下來的磚木舊材興建完成這座彰化郡第一處的公會堂,並於同年11月4日建成,成為當時鹿港地區集會活動的重要場所,為鹿港街役場所屬的社會設施之一。 戰後,鹿港公會堂曾作為中山堂,後在民國67年(1978)由老人會使用,期間曾作為民眾服務社、台糖倉庫,之後更有南管社團「雅正齋」進駐,成為公會堂主要的使用者,並負責建築環境的日常維護。鹿港公會堂反映著鹿港溪航運興衰所帶來的鹿港地區經濟變化,舊材再利用的部分更是公會堂用材的特殊點,而建築立面受到裝飾藝術(Art Deco)樣式的影響,卻用傳統日本入母屋形式的屋頂,加上室內臺灣傳統六角地磚的鋪面,是鹿港公會堂建築的特色。鹿港公會堂在民國89年(2000)被列為彰化縣縣定古蹟,民國98年(2009)進行整修,民國99年(2010))作為鹿港藝文館使用。

鹿港公會堂修復後2樓走廊

鹿港公會堂修復工程

鹿港公會堂為一兩層樓建築,建築物以長軸為中心左右大致對稱,鹿港公會堂的平面及開窗形式受文藝復興時期歷史樣式的影響,採用接近對稱形式,窗戶因為開口部寬度小而採上下推拉窗。鹿港公會堂建築立面的裝飾則受「Art Deco」風格的影響,重複簡單而幾何形式的元素,但在一個受到近代裝飾風格影響的建築上,卻安排了日本傳統「入母屋」形式的屋頂,在山牆的地方開了兩個圓形的牛眼窗,增加屋架層的採光,這一點卻是傳統入母屋屋頂所少見。另外傳統的入母屋屋架採木構,但受到近代工業化的影響,屋頂形式雖仍維持傳統樣式,但內部結構已採鋼屋架,屋瓦則修復為日本瓦。 由「鹿港公會堂記」的記載中可以發現拆除王爺廟所得的磚塊及木料有部分作為興建公會堂的材料,這部分舊材再利用仍可在公會堂內發現,舊磚的部分多用在公會堂後側的磚牆,尺寸大小不一,與日治之後規格化的磚塊相差甚大,而木料部分則用在屋架層作為吊天花的構件,這成為鹿港公會堂與廈郊王爺廟之間最微妙的轉換,除了繼承了王爺廟的腹地之外,更讓王爺廟的建築材料得以具體呈現。 鹿港公會堂內部提供民眾參觀之用,大部分做為展覽間開放。鹿港公會堂建築物比周圍基地抬高約762mm,入口以5層的階梯引領人們進入玄關,玄關左右兩側各有兩間房間,這兩間房間原應作為諮詢處或辦公空間使用,玄關之後即為原來的集會堂,集會堂挑高2層樓,一樓的兩側各有三個門通往半戶外的廊下,再以階梯通往室外,二樓的部分每側開有5扇雙開窗及1扇單開窗,增加集會堂內的採光。 本次修復包含因材料自然老化,造成樑柱、牆面、地坪裂痕,粉刷層破損、髒汙、剝落,六角磚地坪風化、磨損,窗框變形等,以屋頂、牆面、地磚、窗框修復為主,另包含展示設備及空間規劃。工程於民國112年(2023)3月10日開始,並於修復後,朝向藝文展示、音樂演出為主,預計配合各項傳統節慶、藝文活動(鹿港慶端陽、鹿港四季紅系列活動)安排各項展演,連結週邊有形、無形文化資產(南靖宮、新祖宮、天后宮、南管等),期能成為鹿港鎮古蹟活化示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