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公會堂前身為乾隆34年(1769)由廈郊(郊商)出資興建的王爺廟(萬春宮),正殿祭祀主神蘇府王爺,而後殿則作為廈郊會館,之後由於鹿港淤塞以及天津條約中無開放鹿港通商,鹿港航運沒落,因此廈郊瓦解,王爺廟也香火漸稀。在明治29年(1896),日本政府借王爺廟作為郵局使用,並將王爺廟改建為事務所及宿舍,後於昭和3年(1928),由辜顯榮、鹿港信用組合、新高製糖會社、明治製糖會社溪湖工場及地方士紳商賈等出資,再加上利用王爺廟拆卸下來的磚木舊材興建完成這座彰化郡第一處的公會堂,並於同年11月4日建成,成為當時鹿港地區集會活動的重要場所,為鹿港街役場所屬的社會設施之一。 戰後,鹿港公會堂曾作為中山堂,後在民國67年(1978)由老人會使用,期間曾作為民眾服務社、台糖倉庫,之後更有南管社團「雅正齋」進駐,成為公會堂主要的使用者,並負責建築環境的日常維護。鹿港公會堂反映著鹿港溪航運興衰所帶來的鹿港地區經濟變化,舊材再利用的部分更是公會堂用材的特殊點,而建築立面受到裝飾藝術(Art Deco)樣式的影響,卻用傳統日本入母屋形式的屋頂,加上室內臺灣傳統六角地磚的鋪面,是鹿港公會堂建築的特色。鹿港公會堂在民國89年(2000)被列為彰化縣縣定古蹟,民國98年(2009)進行整修,民國99年(2010))作為鹿港藝文館使用。